通知发布日期:2025-01-23
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进一步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8月16日起,宁波市出租车(网约车)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需要提供新冠疫苗两针接种记录(完成新冠疫苗接种)方可参加考试。如因未接种疫苗错过考试,可在疫苗接种完成后自行拨打所属考点进行预约考试。(宁工院,87217639,87221534;金通,87079191,83860680;公运,87860072。)
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进一步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8月16日起,宁波市出租车(网约车)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需要提供新冠疫苗两针接种记录(完成新冠疫苗接种)方可参加考试。如因未接种疫苗错过考试,可在疫苗接种完成后自行拨打所属考点进行预约考试。(宁工院,87217639,87221534;金通,87079191,83860680;公运,87860072。)